4月9日,自治區疾控中心召開2021年度黨風廉政建設暨反腐敗工作會議。
會上,中心黨委書記與黨委委員,紀委書記與紀委委員、各支部書記、支部紀檢委員逐級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。中心黨委和紀委根據各級黨員干部工作職責并結合各自工作實際,制定了切實可行的目標任務。進一步明確每名中心黨委委員、紀委委員既要管業務,更要管黨風廉政建設,既要對自己負責,更要對自己分管科室和聯系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;支部書記和支部紀檢委員作為科室主要負責人,既要抓好科室業務工作,更要堅定不移落實管黨治黨責任,切實把中心每條戰線、每個領域、每個環節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抓具體、抓深入,抓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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